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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晓庆律师(微信号:zhanglawyer005),山东临沂人,山东大学法学学士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,济南市律师协会会员,山东正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,办公地点位于济南市经十路28988号法律服务大厦,交通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张晓庆律师
手机号码:18865901568
邮箱地址:zhanglawyer005@126.com
执业证号:13701201411555108
执业律所:山东正唐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8988号乐梦中心1号楼(法律服务大厦)7层709-711
票据行为独立原则,乃同一票据上之多数票据行为,其效力各自独立,一行为之无效,不影响他行为之效力是也”。此原则在中国票据法中,具体体现在以上四个方面:
一是票据上如有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签章,该签章的无效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;
二是无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,应由签章人自己负担票据上责任;代理人逾越代理权限时,就逾越的部分,也应由签章人自负责任;
三是票据上签章的伪造、变造对其他真正签章的效力不发生影响;
四是票据保证的独立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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